中央编办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的“五不准”纪律要求
中央编办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的“五不准”纪律要求
为了控制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盲目增长,严肃机构编制纪律,中央编办提出机构编制“五不准”纪律要求。即:
一是不准超编进人;
二是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;
三是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;
四是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;
五是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。
2005年1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