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正宁县婚姻登记处的通知
【来源:正宁县编委办 | 发布日期:2013-09-23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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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党委、政府,县直各部门:
根据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关于华池正宁镇原县婚姻登记处机构设置的批复》(庆市编发〔2012〕108号)精神,成立正宁县婚姻登记处,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隶属县民政局管理,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。核定事业编制2名,所需编制在县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调剂。
主要职责:负责依法办理本辖区内城乡居民的婚姻登记、婚姻法律法规宣传等有关婚姻管理工作。
正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
2013年7月15日